法定继承人有哪些 份额是多少-赵丽律师|法行宝
2026-02-07 婚姻家庭

法定继承人包括第一顺序继承人和第二顺序继承人,同一顺序继承人的继承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但在特定情况下可以有所调整。以下是对法定继承人及其继承份额的详细解释:

一、法定继承人的范围

  1. 第一顺序继承人:

    • 配偶
    • 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 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2. 第二顺序继承人:

    • 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祖父母
    • 外祖父母

继承顺序: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二、继承份额的确定

  1. 一般情况:

    •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例如,若被继承人有三个子女,且均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则这三个子女在无特殊情形下应平均分配遗产,各得三分之一。
  2. 特殊情况:

    •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予以照顾:这类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得到特别的照顾,即可能会获得比其他继承人更多的遗产份额。例如,被继承人有残疾子女且无收入来源,该子女可分得更多遗产。
    •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以多分:如果某个继承人在被继承人生前承担了主要的扶养责任,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并提供了日常照料,那么在分配遗产时,该继承人可以适当多分。例如,长期照顾患病父母的子女,即使其他子女未共同生活,也可主张多分。
    •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但不尽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应当不分或者少分:对于那些有扶养能力和条件,但却未履行扶养义务的继承人,法律将对他们进行制约。在分配遗产时,这类继承人应当不分或者少分,以此作为对他们不履行扶养义务的一种惩罚。
    •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如果继承人之间能够达成一致意见,并且这种意见不违反法律的规定,那么他们可以自由地决定如何分配遗产,即使这种分配方式不是均等的。这体现了法律对继承人自主意愿的尊重。

三、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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