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种情况下监外执行-吴娟律师|法行宝
2026-02-04 刑事辩护

您好,关于“哪种情况下可以监外执行”的问题,这主要涉及到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的相关规定。以下是我为您详细梳理的几种可以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

首先,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如果存在以下情况之一,是可以暂予监外执行的:

  1. 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这意味着罪犯患有严重疾病,且该疾病在监狱内无法得到有效治疗,需要到监狱外的医疗机构进行就医。但需要注意的是,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是不得保外就医的。同时,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还需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2. 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这是出于人道主义的考虑,对于处于特殊生理阶段的妇女,给予暂予监外执行的待遇。

  3. 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如果罪犯因身体原因生活不能自理,且将其暂予监外执行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那么也可以考虑暂予监外执行。

另外,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如果存在上述第二种情形(即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同样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在程序上,暂予监外执行的决定或批准也有明确的规定。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则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同时,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还需要将决定抄送人民检察院,以便人民检察院进行监督。

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解释,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