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人员去外地医院看病请假条怎么写-吴洁银律师|法行宝
2026-01-26 刑事辩护

缓刑人员因就医需要外出,需向执行地社区矫正机构提交书面请假申请,请假条应包含以下核心内容并按照规范格式书写:

  1. 标题与称谓
    标题直接写明“请假申请书”,称谓为“XX市/县社区矫正管理局”(根据实际执行机构填写)。

  2. 申请人基本信息
    需写明姓名、身份证号、缓刑考验期起止时间、现居住地址及联系方式,例如:
    “申请人:张三,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缓刑考验期: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现住XX省XX市XX区XX路XX号,联系电话:138XXXX1234。”

  3. 请假事由与依据
    明确说明需前往外地就医的具体原因(如疾病名称、本地医院无法治疗的证明等),并附相关材料(如病历、诊断证明、外地医院预约记录等)。例如:
    “因患XX病,本地XX医院建议转至XX市XX医院(三级甲等)进一步治疗,需于2023年X月X日至X月X日前往该院住院/门诊。”

  4. 请假时间与行程
    详细列明出发时间、返回时间、目的地地址及交通方式,例如:
    “计划于2023年X月X日乘坐G123次高铁(XX站至XX站)前往,2023年X月X日乘坐G456次高铁返回,住宿地址为XX市XX区XX路XX酒店。”

  5. 遵守监管承诺
    需明确承诺遵守社区矫正规定,例如:
    “请假期间保证每日按时汇报位置,保持手机畅通,不擅自离开指定区域,不参与违法活动,返回后立即销假。”

  6. 结尾与签名
    结尾写明“此致 敬礼”,申请人签名并捺手印,注明日期。例如:
    “此致
    敬礼!
    申请人:张三(手印)
    2023年X月X日”

注意事项:

  • 请假条需一式两份,社区矫正机构留存一份,申请人自留一份备查;
  • 提前3-5个工作日提交申请,紧急情况需说明理由并补办手续;
  • 返回后24小时内向社区矫正机构报到并提交外地医院病历、费用单据等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
根据《社区矫正法》第二十七条,社区矫正对象确需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应当提前七日提交书面申请,七日内作出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建议严格按流程申请,避免因程序瑕疵影响缓刑执行。如有具体操作疑问,可进一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