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死罪按是否秋后处决分为斩立决 斩监候 绞立决 绞监候始于-魏正才律师|法行宝
2026-01-25 刑事辩护

将死罪按是否秋后处决分为斩立决、斩监候、绞立决、绞监候的做法始于清朝。

具体来说,清朝的死刑分为斩刑和绞刑两种,而这两种刑罚又根据执行时间的不同,分为“立决”(即立即执行)和“监候”(即秋后执行)两种。因此,斩立决、斩监候、绞立决、绞监候这四种分类,便是清朝时期对死刑的详细划分。

  1. 斩立决:指对于那些性质比较严重、案情属实、适用法律适当、并无疑义的案件,判处斩刑并立即执行。
  2. 斩监候:指对于那些性质比较严重、案情虽属实但仍有疑义,或适用法律有可斟酌之处,不能立即执行的案件,判处斩刑但监候至秋后执行。
  3. 绞立决:与斩立决类似,指对于那些性质同样严重、案情属实、适用法律适当的案件,但判处绞刑并立即执行。
  4. 绞监候:则与斩监候类似,指对于那些性质严重但案情仍有疑义,或法律适用有待斟酌的案件,判处绞刑但监候至秋后执行。

这样的分类体现了清朝法律对于死刑执行的严谨性和慎重性,既确保了法律的威严和公正,也体现了对生命权的尊重。如果你对此有更多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咨询,请直接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