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寻衅滋事的认定-徐明良律师|法行宝
2026-01-18 刑事辩护

网络寻衅滋事的认定主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行为人的主观恶意、行为的客观表现以及造成的社会影响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判断。以下是对网络寻衅滋事认定的详细分析:

  1. 网络寻衅滋事的主要行为类型

    • 利用信息网络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

      • 行为定义:在公共网络上,以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形式,对特定个人或群体进行恶意的辱骂、诋毁、威胁、恐吓等。
      • 判定要点:行为人必须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对他人造成伤害或不良影响,且出于故意实施该行为;行为需针对特定的个人或群体;手段残忍、持续时间较长、造成受害人严重精神损害等情况,且该行为需达到破坏社会秩序的程度。例如,长期在多个网络平台对他人进行恶意辱骂,导致被害人名誉受损、生活受到严重影响,或者引发公众恐慌等。
    • 编造虚假信息,或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

      • 行为定义:在网络上编造或者明知是虚假的信息而予以散布,引起公众的关注和恐慌,扰乱社会公共秩序。
      • 判定要点:行为人必须有编造或散布虚假信息的行为;明知是虚假信息而故意散布;该行为需引起公众的关注和恐慌,扰乱社会公共秩序。例如,编造并传播虚假疫情、警情等信息,引发社会恐慌,或者在网络上发布极端言论,破坏网络社区的和谐稳定等。
  2. “情节恶劣”及“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认定标准

    • 行为后果:

      • 辱骂、恐吓信息的传播范围、阅读量、转发量;
      • 对被害人造成的实际影响,如精神状态受影响、工作生活受干扰;
      • 编造虚假信息造成的社会恐慌程度及对相关公共活动的干扰;
      • 致使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
      • 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 影响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
    • 行为人的主观故意及行为方式:

      • 行为人是否出于恶意;
      • 是否多次实施相关行为;
      • 行为手段是否恶劣;
      • 二年内曾因类似行为受过行政处罚,又再次实施的。
    • 具体量化标准:

      • 同一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等情形,也可视为“情节严重”。
  3. 法律责任与量刑

    • 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构成寻衅滋事罪的,将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对于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寻衅滋事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将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可并处罚金。

在实际操作中,法院会综合考虑行为人的主观故意、行为的方式与频率、造成的后果等多种因素来判定是否构成网络寻衅滋事罪。例如,长期、多次在网络平台上实施辱骂、恐吓等行为,或编造并广泛传播虚假信息,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将更有可能被认定为构成网络寻衅滋事罪。

建议:每个公民都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合法合规地使用网络,共同维护良好的网络环境和社会秩序。对于涉嫌网络寻衅滋事的行为,应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并配合调查处理。如果您或您身边的人遇到了网络寻衅滋事的问题,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根据具体情况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