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职人员受贿叫什么-罗国清律师|法行宝
2026-01-18 刑事辩护

非公职人员受贿在法律上被称为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以下是对这一罪名的详细解释:

一、罪名定义与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是指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且数额较大的行为。这一罪名明确界定了犯罪主体为非国家公职人员,并明确了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财物及为他人谋取利益三个核心要素。

二、犯罪构成

  1. 主体:特殊主体,即非国有性质的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常设组织及组委会、筹委会等非常设组织)的工作人员。
  2. 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损害单位利益,仍故意利用职务之便接受或索取贿赂。
  3. 客体:侵犯的是国家对非国有单位工作人员职务活动的管理制度及其廉洁性。
  4. 客观方面:
    •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包括利用职权、监督、管理等直接便利,以及与之相关的间接便利条件。
    • 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无论是主动索要还是被动接受。
    • 为他人谋取利益,包括承诺、实施和实现三个阶段中的任何一个阶段。
    • 受贿数额需达到“较大”标准,根据相关司法解释,通常指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

三、刑罚规定

  1. 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 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 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四、特别注意

  • 国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被委派到非国有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若实施类似行为,则依照受贿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 若你或你身边的人涉嫌此罪,应尽快寻求专业法律帮助,以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在这方面,你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

五、典型案例

以某民营企业采购员工甲为例,甲利用其决定采购供应商的职务便利,私下接受供应商乙给予的10万元好处费,并最终选择乙为公司供货。甲的行为典型地构成了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因其利用了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了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了利益,且数额达到了“较大”标准。

综上所述,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是一种严重的经济犯罪,不仅损害了单位利益,也破坏了市场经济秩序。因此,必须依法严惩,以维护公平正义和经济社会秩序。如果你或你身边的人遇到相关法律问题,欢迎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