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释犯是否构成累犯,主要取决于其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及期满后的行为表现,具体分析如下:
假释考验期内犯罪不构成累犯
-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累犯的定义要求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以后再犯罪。假释考验期内,原判刑罚尚未执行完毕,因此不符合累犯的定义。
- 处理方式:若假释犯在假释考验期内又犯新罪,应撤销假释,对新罪作出判决,并按数罪并罚的原则决定执行的刑罚。例如,甲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执行2年后被假释,假释考验期为3年。在假释考验期内,甲又因抢劫罪被捕,此时应撤销假释,将盗窃罪未执行的3年与抢劫罪判处的刑罚数罪并罚。
假释期满后犯罪可能构成累犯
- 一般累犯:
- 条件:假释犯在假释期满之日起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且前后罪都为故意犯罪,犯罪人在犯前罪和后罪时都已满十八周岁。
- 法律后果:构成一般累犯,依法从重处罚。例如,乙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执行3年后被假释,假释考验期为3年。假释期满后第4年,乙又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由于前后罪均为故意犯罪且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后罪发生在前罪假释期满后5年之内,因此乙构成一般累犯。
- 特别累犯:
- 条件:若假释犯之前犯的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在假释期满后,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
- 法律后果:构成特别累犯,依法从重处罚。例如,丙因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执行5年后被假释,假释考验期为5年。假释期满后第10年,丙又因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被捕,由于前后罪均为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因此丙构成特别累犯。
总结与建议:
假释犯在假释考验期内犯罪,不构成累犯,而是按照数罪并罚的原则处理。而在假释考验期满后,若再犯符合累犯构成要件的新罪,则可能被认定为累犯,并依法从重处罚。因此,对于假释犯而言,在假释考验期内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避免再次犯罪;假释期满后也应谨慎行事,以免因再次犯罪而面临更严厉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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