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家暴防卫性质认定困境,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
正当防卫因素认定严苛:
- 在家暴案件中,当受害人因长期遭受家暴而反抗,甚至导致施暴人死亡时,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故意杀人的界限往往变得模糊。司法实践中,对正当防卫的认定较为严苛,这使得受害人即使是为了自保而反抗,也可能被认定为故意杀人犯罪,从而面临较重的刑罚。
被害人过错考量随意:
- 在反家暴案件中,被害人(即施暴者)的过错是量刑时无法回避的考量因素。然而,司法实践中对被害人过错的考量往往较为随意,未根据家庭暴力的具体情况对过错程度进行细致区分。这种笼统的认定方式不仅可能导致同案不同刑,也使得因被害人过错而获得从轻处罚变得不确定。
“报应主义”观念的束缚:
- 我国民众长期受“杀人者死、伤人者刑”的朴素报应观念影响,这种观念在反家暴案件的处理中也有所体现。由于反家暴行为往往导致严重的客观结果,因此轻缓化处理与传统观念相悖,加之法律和司法实践对该类案件的特殊性缺乏充分认识,导致对反家暴案件进行轻缓化处理长期不被支持和重视。
针对上述困境,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
- 完善相关制度及措施:建立强制性专家证人制度,由具有家暴专业知识的专家证人出庭作证,就家暴专业知识进行解释,以便法庭准确判断行为人的行为动机、人身危险性、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以及被害人过错。
- 发布指导性案例:选取能够体现反家暴案件刑罚轻缓化处理的典型案例,编写成指导性案例,为该类案件的裁判提供参照标准。
- 准确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长期遭受家庭暴力、无法忍受家暴而反抗的受害人,依法从宽处理。同时,对实施家庭暴力、虐待导致他人死亡的施暴者,依法从严打击。
- 加强源头治理:通过人民调解、行政(治安)介入、单位介入等方式,加强矛盾排查、发现、调处工作,及时提供情感疏导和法律援助,从源头预防和减少家庭暴力。
总之,家暴防卫性质的认定是一个复杂而敏感的问题,需要司法人员具备高度的专业素养和人文关怀,同时也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