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非法获取、持有国家秘密载体,应给予何种处理”的问题,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法律依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四十五条,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对保密检查中发现的非法获取、持有的国家秘密载体,应当予以收缴。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2014年国务院令第646号)第三十六条进一步规定,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收缴非法获取、持有的国家秘密载体时,应当进行登记并出具清单,查清密级、数量、来源、扩散范围等,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处理流程:
- 发现或接到举报依法应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后,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会予以审查,并决定立案。
- 对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进行调查取证,并进行书面记录。调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执法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
- 执法人员经过对违法事实调查取证后,会查清非法获取、持有的涉密载体密级、数量、来源、扩散范围,并提出处理意见。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会告知当事人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以及其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
- 依法对非法获取、持有的国家秘密载体进行收缴,并向当事人送达收缴通知书,出具收缴清单。
- 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若当事人拒不履行处罚决定,则依法采取措施或向有关机关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责任:
- 非法获取、持有国家秘密载体是违法行为,不仅会受到行政处罚,如情节严重,还可能触犯刑法,构成犯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综上所述,非法获取、持有国家秘密载体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会依法进行收缴,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若构成犯罪,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因此,建议广大公民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参与任何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共同维护国家的安全和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