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重审交诉讼费吗-李笠律师|法行宝
2026-01-14 行政纠纷

上诉重审确实需要交纳诉讼费,该费用即二审案件受理费,是启动二审程序(包括上诉后可能引发的重审程序)必须缴纳的诉讼费用。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解析:

一、上诉重审诉讼费的基本规定

  1. 定义与性质:上诉重审的诉讼费,本质上属于二审案件受理费。它是当事人为了启动二审程序(在上诉后可能进入重审阶段)而需向法院缴纳的费用。

  2. 交纳时间:上诉人应当在递交上诉状的同时或者上诉期届满之日起7日内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若逾期未交且未申请缓交、减交、免交的,法院将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这也意味着上诉重审的程序将无法启动。

二、上诉重审诉讼费的计算标准

上诉重审的诉讼费计算标准与一审上诉的诉讼费计算标准相同,主要根据案件类型和标的额大小来确定。具体如下:

  1. 财产案件:

    • 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价额,按照一定比例分段累计交纳。例如,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2.5%交纳,以此类推。
  2. 非财产案件:

    • 根据案件类型有所不同。如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的另有规定;人格权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的另有规定;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知识产权案件,无争议金额或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的按财产案件标准交纳;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

三、特殊情况的费用处理

  1. 缓交、减交、免交:

    • 对于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如残疾人无固定生活来源、追索赡养费等,可以依法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并说明理由,申请缓交、减交或免交上诉费用。法院将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批准。
  2. 逾期未交后果:

    • 如果上诉人逾期仍未预交诉讼费用,且没有提出缓交、减交、免交申请,或者申请未获批准,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限内仍未交纳的,将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这意味着上诉人的上诉权利将因未及时交纳费用而丧失,上诉重审的程序也将无法启动。

四、其他相关费用及注意事项

  1. 其他费用:

    • 除案件受理费外,上诉重审过程中还可能产生申请执行、申请保全措施等其他费用。这些费用根据具体情况和《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相关规定来确定。
  2. 注意事项:

    • 上诉费由上诉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时预交,双方当事人都提起上诉的,分别预交。
    • 上诉人在上诉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将通知其在7日内预交。
    • 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应及时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提出缓交、减交或免交的申请。

总结与建议:

上诉重审需要交纳诉讼费是法律规定的明确要求。当事人应按照规定及时交纳费用,并关注自身是否符合缓交、减交或免交的条件。在上诉过程中,如果遇到经济困难或其他特殊情况,应及时向法院提出申请并说明理由。同时,也要了解并遵守相关的法律程序和规定,确保上诉重审程序的顺利进行。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