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剧抄袭网文是违法的。
在著作权法中,抄袭他人作品,包括网文,构成对原作者著作权的侵犯。具体来说,如果短剧未经授权地使用了网文的剧情结构、人物设定、故事情节等独创性表达,就可能构成对网文著作权的改编权和摄制权的侵犯。
例如,北京海淀法院就曾审理过一起相关案件。在该案中,一家影视传媒有限公司未经授权,将他人拥有独家改编权、摄制权的小说拍摄成了网络短剧。法院经过审理,认为涉案小说和被诉侵权短剧在人物设置、人物关系、故事情节等方面存在实质性相似,判定被诉短剧构成对涉案小说的改编和摄制,构成侵权。最终,法院判令侵权方停止侵权,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
因此,无论是制作短剧还是其他形式的作品,都应尊重原作者的著作权,避免抄袭等侵权行为的发生。如果有使用他人作品的需求,应事先获得原作者的授权,并支付相应的报酬。如果你在这方面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