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诉讼审判流程-傅梅虹律师|法行宝
2026-01-09 知识产权

专利诉讼审判流程通常涉及多个环节,以下是一个清晰、详细且有深度的解答:

一、案件受理

  1. 接收请求材料:

    • 专利侵权纠纷处理请求书。
    • 专利文件材料(包括专利证书、专利权利要求书、说明书、专利有效证明材料)。
    • 证据材料(如请求主体资格证明材料、涉案侵权产品、侵权人证明材料、公证书、证人证言等)。
  2. 审查请求材料:

    • 根据《专利行政执法办法》的规定,审查请求是否符合以下条件:
      • 请求人是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
      • 有明确的被请求人。
      • 有明确的请求事项和具体事实、理由。
      • 属于受案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的受案范围和管辖。
      • 当事人没有就该专利侵权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
  3. 决定是否受理:

    • 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并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 如受理,则发出《专利侵权纠纷处理请求受理通知书》;如不受理,则发出《专利侵权纠纷处理请求不予受理通知书》。

二、答辩与证据交换

  1. 答辩通知:

    • 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专利侵权纠纷处理请求书》及附件副本、答辩通知书送达被请求人,要求被请求人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交答辩书。
  2. 证据交换:

    • 被请求人提交答辩书后,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在收到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请求人。

三、调查取证

  1. 调查取证申请:

    • 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部分证据的,可以书面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调查取证。
  2. 调查取证过程:

    • 执法人员调查收集证据时,需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应协助、配合。
    • 必要时,执法人员可进行检查,依法调查收集证据材料。

四、审理与裁决

  1. 审理方式:

    • 由三名或者三名以上单数执法人员组成合议组处理案件。
    • 根据案件需要,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决定是否进行口头审理。如需口头审理,应提前至少3个工作日通知当事人。
  2. 裁决与调解:

    • 合议组根据审理情况,可以作出处理决定(如《专利侵权纠纷案件行政裁决书》)、调解协议(如《专利侵权纠纷和解协议书》)或撤销决定(如《撤销专利侵权纠纷案件决定书》)。

五、结案与后续

  1. 结案时限:

    • 应自立案起3个月内结案。案件特别复杂需要延长期限的,需经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负责人批准,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一个月。
  2. 后续执行:

    • 调解协议书不具有强制执行力,但如经过司法确认,则可申请强制执行。
    • 行政裁决书可由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3. 信息公开与诚信档案:

    • 管理专利工作部门作出认定专利侵权行为成立并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的决定,或认定假冒专利行为成立并作出处罚决定的,应自作出决定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相关决定信息将录入知识产权诚信档案。

六、专利诉讼的特殊规定

在专利侵权的诉讼过程中,如遇被告反诉专利权无效,受理专利侵权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告知被告按照专利法的相关规定办理。在此期间,法院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中止诉讼,待专利权有效或无效的问题解决后,再恢复专利侵权诉讼。

综上所述,专利诉讼审判流程涉及案件受理、答辩与证据交换、调查取证、审理与裁决以及结案与后续等多个环节。每个环节都有其特定的规定和要求,以确保审判的公正性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