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AI生成别人的声音,在具备可识别性的前提下,可能构成对声音权益的侵犯。
声音作为一种人格权益,具有人身专属性,任何自然人的声音均应受到法律的保护。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023条的规定,对自然人声音的保护参照适用肖像权的保护,明确将声音权益作为特殊的人格利益予以保护。因此,未经权利人许可,擅自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录音制品中的声音,尤其当该声音通过AI技术被合成并使用时,可能构成对声音权益的侵犯。
在具体案例中,如全国首例AI生成声音人格权侵权案,法院明确认定在具备可识别性的前提下,自然人声音权益的保护范围可及于AI生成声音。这意味着,如果AI生成的声音能够让一般社会公众或者相关领域的公众根据其音色、语调和发音风格,关联到特定的自然人,那么这种使用就可能构成对声音权益的侵犯。
因此,在利用AI生成别人的声音时,必须谨慎行事,确保获得了权利人的明确许可,或者确保生成的声音不具备可识别性,以避免侵犯声音权益的法律风险。如果你在这方面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建议,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