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重疾险多次赔付后,再次患上同一种重疾并因此死亡,能否获得赔付需根据保险合同的具体条款来确定,主要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合同明确约定同种疾病复发可赔付
部分重疾险产品在条款中明确规定,若被保险人首次确诊某种重疾并获得赔付后,经过一定间隔期(如180天或1年)再次确诊同种疾病(如癌症复发、转移或新发),可进行第二次赔付。这种情况下,若被保险人因该疾病死亡,且合同中包含“身故责任”或“疾病终末期责任”,则可能同时获得重疾二次赔付和身故保险金(但需注意,部分产品规定重疾赔付后身故责任终止,具体以合同为准)。
关键点:需同时满足“间隔期要求”“同种疾病定义”“身故责任条款”三个条件。
合同未约定同种疾病复发赔付或赔付后身故责任终止
若合同条款中明确排除同种疾病的二次赔付(如仅对“新发”疾病赔付,不包括复发或转移),或规定重疾赔付后身故责任自动终止,则被保险人因同种疾病死亡时,保险公司可能仅赔付重疾二次保险金(若符合条件),但不再赔付身故保险金;若不符合二次赔付条件(如未过间隔期),则可能无法获得任何赔付。
关键点:需仔细审查合同中“重大疾病定义”“二次赔付条件”“身故责任条款”等部分。
建议行动:
温馨提示:重疾险条款差异较大,具体需以合同为准。如有疑问,可直接向我提供合同关键条款,我将为您进一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