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需要随身携带授权委托书吗-张超律师|法行宝
2026-01-06 合同纠纷

投标是否需要随身携带授权委托书需分情况讨论,具体结论如下:

  1. 招标文件明确要求时必须携带
    若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投标人需在开标现场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则必须按要求携带。此类要求通常体现在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组成”或”开标程序”条款中,未携带可能导致投标被否决。例如:某政府采购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法定代表人无法到场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2. 未明确要求时的实务操作建议
    即使招标文件未明确要求,从风险防控角度仍建议:

    • 法定代表人出席时:无需额外携带授权委托书,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副本、身份证等);
    • 授权代表出席时:建议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双方身份证件,以应对招标方临时核验要求。实务中曾出现因未携带导致投标被拒的案例,尽管招标文件未明确规定,但招标方依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44条”投标人参加开标应当对其投标文件签署确认”进行从严审查。
  3. 电子投标项目的特殊情形
    对于采用电子招标投标系统的项目,授权委托书通常需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提前上传至系统。但开标现场仍建议携带纸质版备用,尤其涉及远程解密等需要现场身份核验的环节。例如:某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规则要求”电子投标文件需包含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开标时需出示原件核验”。

风险提示:

  • 授权委托书需符合《民法典》第165条形式要件(书面形式、明确代理权限、签字/盖章);
  • 代理权限应涵盖”参加开标、签署文件”等具体事项,避免使用”全权代理”等模糊表述;
  • 跨区域投标时需注意地方性法规差异,如部分省份要求授权委托书必须经公证。

建议投标前仔细研读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部分,并准备两套授权文件(原件+复印件)以备不时之需。如有具体项目文件需要审查,可直接提供条款内容进一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