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您在网上提交起诉离婚申请但未通过,并收到提示让您添加立案服务微信时,这通常是法院为了更高效地与您沟通、送达诉讼文书或提供进一步指导而采取的一种措施。以下是对这一情况的详细解释:
首先,根据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民事送达工作的若干意见》,法院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可以采用电子方式,包括微信送达,来送达诉讼文书。这种方式旨在减轻当事人的诉累,提高送达效率。
然而,在过去,法院干警可能使用个人微信号进行电子送达,这有时会引起当事人的质疑,因为当事人难以确认添加的微信是否确实来自法院,从而影响了司法公信力。此外,干警使用个人微信联系当事人还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和管理漏洞。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一些法院,如内江市威远县法院,已经申请了企业微信官方认证,并开通了企业微信平台。通过这一平台,法院干警可以使用经过官方认证的企业微信号添加、联系当事人。每名干警的名字后面都会显示来自官方认证的法院标识,并且在添加时能够显示出法院主体信息和干警实名认证。这种方式不仅提高了电子送达的成功率,还进一步增强了司法公信力,保护了干警的个人隐私,同时也让当事人添加法院好友更加安心。
因此,当您收到提示让您添加立案服务微信时,这很可能是法院为了更便捷、安全地与您沟通而采取的措施。您可以放心地添加该微信,并按照法院的指导进行后续操作。如果您对添加的微信或法院的任何行为有任何疑问或担忧,都可以直接向法院提出,法院会为您提供详细的解答和必要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