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定论成开设赌场罪-马嘉懿律师|法行宝
2026-01-06 刑事辩护

开设赌场罪的定论主要依据行为人是否实施了开设赌场的行为,并具备相应的主观故意和营利目的,同时考虑其行为的客观表现和社会危害程度。以下从多个角度详细分析:

一、法律定义与构成要件

  1. 法律定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的规定,开设赌场的,将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的处罚;情节严重的,将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 构成要件:

    • 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单位不能成为本罪的责任主体。
    • 主观要件:行为人必须出于故意,并以营利为目的。这意味着行为人开设赌场是为了获取钱财,而非消遣或娱乐。营利目的不要求实际获利,只要有通过开设赌场获取利润的主观意图即可。
    • 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管理秩序和社会风尚。赌博活动不仅破坏社会秩序,影响生产、工作和生活,还可能诱发其他犯罪,对社会造成极大危害。
    • 客观要件:行为人必须实施了开设赌场的具体行为。这包括但不限于设立专门用于赌博的场所、提供赌具和筹码、吸引他人前来赌博,以及在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担任赌博网站代理或组织网络赌博活动等。

二、具体情形与情节认定

  1. 一般情节:

    • 只要实施了开设赌场的行为,原则上就构成犯罪。对于规模较小、参赌人数较少、获利金额不多的开设赌场行为,通常会认定为一般情节。
  2. 情节严重:

    • 在下列情形下,通常会被认定为“情节严重”:
      • 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3万元以上的;
      • 赌资数额累计达到30万元以上的;
      • 参赌人数累计达到120人以上的;
      • 建立赌博网站后通过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 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 为赌博网站招募下级代理,由下级代理接受投注的;
      • 招揽未成年人参与网络赌博的;
      • 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三、实际案例与法律适用

  • 在实际案例中,司法机关会根据具体证据和事实情况,综合判断行为人是否构成开设赌场罪。例如,如果行为人设立了一个实体赌场,提供了赌具和筹码,并吸引了多人前来赌博,从中抽取费用,那么该行为就可能构成开设赌场罪。同样,如果行为人在网络上建立了赌博网站,并担任代理或组织网络赌博活动,也可能构成此罪。

四、法律建议与风险提示

  1. 法律建议:

    • 如果你或你身边的人面临开设赌场罪的指控,建议尽快咨询专业律师,了解具体的法律情况和应对策略。律师将根据你的具体情况,提供针对性的法律意见和帮助。
  2. 风险提示:

    • 开设赌场罪是一个严重的刑事犯罪行为,一旦定罪,将面临严厉的刑事处罚。因此,务必遵守法律法规,不要参与或组织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

综上所述,开设赌场罪的定论需要综合考虑行为人的主观故意、营利目的、客观行为表现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等多个因素。如果你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