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店的坐堂医生在未取得相应备案或许可的情况下是不合法的。具体来说:
法律依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举办中医诊所的,需要将诊所的名称、地址、诊疗范围、人员配备情况等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开展执业活动。
- 《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也明确规定,举办中医诊所的,需报拟举办诊所所在地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开展执业活动。
实际情况:
- 药店若未取得《中医诊所备案证》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则聘请医师坐堂行医属于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即无证行医,将面临行政处罚。
- 例如,有药店因未取得相关备案或许可,擅自聘请中医执业医师在药店内开展中医诊疗活动,被卫生监督部门查处,并受到了罚款等行政处罚。
合法化途径:
- 药店若希望开展中医诊疗服务,应当按照《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和《中医诊所基本标准》的要求进行自我评估,并报药店所在地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备案,取得《诊所备案凭证》后方可开展诊疗活动。
综上所述,药店的坐堂医生要合法执业,必须确保药店已经取得了相应的备案或许可。否则,将面临法律制裁。如果您有关于此方面的具体法律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建议,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