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赔偿金和残疾赔偿金并不并赔。它们分别对应着不同的人身损害结果,即死亡和残疾,并且在法律上有明确的依据和计算标准。
死亡赔偿金: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明确规定,造成死亡的,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计算标准: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残疾赔偿金:
- 依据:同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造成残疾的,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 计算标准: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一起事故同时导致了受害人的残疾和死亡,那么会分别根据残疾和死亡的情况,依据上述法律规定和计算标准,分别计算残疾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这两种赔偿金是独立的,不会合并计算或并赔。
希望这个解释能帮助你更好地理解死亡赔偿金和残疾赔偿金的关系。如果你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或疑问,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