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您提出的“血检150以内能否免于起诉”的问题,这主要涉及到我国近期实施的“醉驾处罚新规”。以下是我根据相关规定和实际案例,为您提供的详细解答:
首先,根据2023年12月28日开始实施的《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即“醉驾处罚新规”),对于醉驾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情况,是可以不作为犯罪处理的。其中,明确提到的一种情形就是“血液酒精含量不满150毫克/100毫升的”。
接下来,我结合一个实际案例来进一步说明。在坪山区检察院办理的一宗危险驾驶案件中,行为人罗某某醉酒驾驶,其血液酒精含量经鉴定为136毫克/100毫升,不满150毫克/100毫升。且罗某某无其他典型从重情节,认罪认罚,并自愿参加社会公益服务。最终,坪山区检察院根据“醉驾处罚新规”,对罗某某作出了绝对不起诉处理。
然而,需要强调的是,不起诉并不代表“一放了之”。根据“醉驾处罚新规”,对于不追究刑事责任的醉驾行为人,仍应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给予吊销驾照、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以避免形成处罚漏洞。在罗某某的案例中,检察院在对罗某某进行不起诉宣告后,也及时向交警部门提出了检察意见,督促对罗某某的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此外,虽然“血液酒精含量不满150毫克/100毫升”是认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一个重要条件,但并非唯一条件。如果行为人存在其他从重情节,如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逃避或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等,那么即使血液酒精含量不满150毫克/100毫升,也可能无法免于起诉。
综上所述,血检150以内且不存在其他从重情节的醉驾行为,根据“醉驾处罚新规”,是有可能免于起诉的。但免于起诉并不意味着无需承担任何责任,行为人仍需接受相应的行政处罚。同时,我也建议您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要酒后驾车,以确保自己和他人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