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别人好处费 承揽工程 属于行贿罪吗-齐鹏律师|法行宝
2026-01-02 刑事辩护

结论:给别人好处费以承揽工程,是否构成行贿罪,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若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则构成行贿罪;若给予非国家工作人员财物,则可能构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行贿罪的构成要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的规定,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行为。这包括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行为。

  1. 主体要件:行贿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
  2. 主观要件:行贿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是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而故意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
  3. 客体要件:行贿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的廉洁性和国家经济管理的正常活动。
  4. 客观要件:行贿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或者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行为。

二、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的构成要件

若给予好处费的对象是非国家工作人员,则可能构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1. 主体要件:与行贿罪相同,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的主体也是一般主体。
  2. 主观要件:同样表现为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是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而故意给予非国家工作人员财物。
  3. 客体要件: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的职务廉洁性和正常的工作秩序。
  4. 客观要件:表现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三、具体情境分析

  1. 若给予好处费的对象是国家工作人员:

    • 若目的是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如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得工程承揽权,则构成行贿罪。
    • 若给予的好处费数额较大,或者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回扣、手续费等,也构成行贿罪。
  2. 若给予好处费的对象是非国家工作人员:

    • 若目的是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如通过贿赂公司员工获得工程承揽权,则构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
    • 同样,若给予的好处费数额较大,也构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

四、法律后果

  1. 行贿罪的法律后果: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 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的法律后果: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对犯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建议:在承揽工程等经济活动中,应遵守法律法规,通过正当途径竞争,避免采取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若遇到相关法律问题,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