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探讨是否“只要强制执行就一定要付延迟履约金”这一问题时,我们首先要明确的是,延迟履约金(在法律术语中更常称为“迟延履行金”)的支付并非无条件或自动发生的,而是基于特定的法律条件和程序。
一、迟延履行金的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当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时,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若未按指定期间履行其他义务,则应支付迟延履行金。这一规定为申请执行人提供了法律保障,确保其在被执行人延迟履行时能够获得相应的补偿。
二、迟延履行金的支付条件
金钱给付义务的迟延:
非金钱给付义务的迟延:
三、申请强制执行时要求支付迟延履行金的注意事项
四、结论
综上所述,并非只要强制执行就一定要付延迟履约金。迟延履行金的支付取决于被执行人是否未按判决、裁定等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义务,以及申请执行人是否在申请强制执行时明确提出了要求支付迟延履行金的请求,并提供了充分的证据和理由。因此,在申请强制执行时,申请执行人应充分利用法律规定,明确提出要求被执行人支付迟延履行金的请求,并准备好相关材料,以清晰、准确地阐述事实与理由,从而提高申请的成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