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法人以股权签字贷款,且有五人担保签字的情形下,担保责任的划分主要取决于担保合同的约定以及法律规定的担保方式,具体如下:
若担保合同中明确约定了担保份额: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九条:“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任何一个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 在此情况下,五位担保人将按照合同中约定的份额分别承担担保责任。例如,若合同约定每人承担20%的担保责任,则每位担保人仅需就其份额内的债务承担责任。
若担保合同中未明确约定担保份额:
- 同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九条,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任何一个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 这意味着,在未约定份额的情况下,五位担保人承担的是连带责任。债权人有权要求任何一位担保人承担全部或部分债务,而该担保人在承担责任后,有权向其他担保人追偿其应承担的份额。
担保方式的考量:
- 担保方式(如一般保证或连带责任保证)也会影响责任的划分。若担保合同中明确约定为一般保证,则担保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
- 若约定为连带责任保证,则担保人需与债务人共同对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直接要求担保人承担全部债务。
建议:
- 对于担保人而言,在签署担保合同前,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特别是关于担保份额和担保方式的约定,以确保自身权益不受损害。
- 若已签署担保合同且对责任划分存在疑问,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以便根据具体情况采取合适的法律措施。
温馨提示:担保行为涉及重大法律责任,务必谨慎对待。如有任何法律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