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书核心要点在于明确申请事项、阐述事实与理由,并符合法律文书规范格式。以下为撰写要点及示例框架:
标题与称谓
标题应写明“增加被告申请书”,称谓为“XX人民法院”(具体到发回重审的法院名称)。
申请人信息
需列明申请人(原一审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住址及联系方式;若为法人或其他组织,需写明名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及职务。
案由与审理阶段
需写明“(XXXX)XX民初XX号”(原一审案号)案件经二审发回重审,现处于重审阶段。
申请事项
明确表述“请求依法追加XX(被申请追加方姓名/名称)为本案被告”。
事实与理由
此部分为申请书核心,需从以下角度展开:
法律依据
引用《民事诉讼法》第135条:“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参加;当事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追加。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申请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申请理由成立的,书面通知被追加的当事人参加诉讼。”
结尾与落款
写明“此致XX人民法院”,申请人签名/盖章,并注明申请日期。附上被申请追加方身份信息(身份证复印件/工商登记信息)及证据清单。
示例框架:
增加被告申请书
XX人民法院:
申请人:张三,男,XXXX年XX月XX日生,身份证号XXXX,住XX市XX区XX路XX号,联系电话XXXX。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审理阶段:发回重审阶段(原一审案号:(XXXX)XX民初XX号)
申请事项:请求依法追加李四(身份证号XXXX)为本案被告。
事实与理由:
1.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李四于XXXX年XX月XX日签订《买卖合同》(附件1),约定李四作为共同供货方与原被告王五共同履行供货义务。
2. 现因货物质量问题产生纠纷,李四作为合同相对方,其供货行为直接影响案件责任认定,属于必要共同诉讼人。
3. 若不追加李四,可能导致案件事实无法查清,损害申请人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35条。
此致
XX人民法院
申请人:张三(签名)
XXXX年XX月XX日
附:1. 李四身份证复印件;2. 《买卖合同》复印件
注意事项:
如有具体案件细节需进一步分析,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