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问题,即女孩农村户口没有迁出,结了婚就没有土地是否合法,我们可以从法律的角度进行详细解答。
首先,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相关规定,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如果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是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的。这意味着,即使女性结婚,只要她的户口没有迁出,且在新居住地没有获得新的承包地,她仍然有权保留在娘家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进一步地,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角度来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确认,一般是以依法取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户籍为基本原则,同时考虑是否形成较为固定的生产生活关系,以及是否以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为基本生活保障等因素。如果一个女性婚后户籍一直未迁出,且一直在原集体经济组织生产生活,未在嫁入地享受集体权益,那么她仍然应当被认定为原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享有相应的权益。
结合您提到的具体情况,如果女孩农村户口没有迁出,且在新居住地没有取得承包地,那么她仍然有权享有娘家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如果发包方或者相关组织以她结婚为由剥夺她的这一权益,那么这种行为是违法的。
此外,从实际案例来看,也有法院支持“外嫁女”平等享受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的判决。例如,福建省上杭县人民法院就审结了一起类似的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案,依法支持了“外嫁女”的诉讼请求。
综上所述,女孩农村户口没有迁出,结了婚并没有失去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依据。如果她的权益受到侵害,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这个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