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可撤销合同的规定-母德乘律师|法行宝
2025-12-27 合同纠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合同在以下特定情形下可被撤销,主要包括因重大误解、一方或第三人欺诈、胁迫以及显失公平等情况。撤销权的行使需遵循法定期限,且合同撤销后自始无效,过错方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以下是对这些情形的详细解释:

一、合同可撤销的具体情形

  1. 重大误解

    • 法条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 解读:当一方因自己的过错对合同内容等发生重大误解,如误将翻新机当作正品手机购买,且这种误解导致较大损失时,该方有权请求撤销合同。重大误解通常涉及合同的关键条款,如标的物的性质、数量、质量等,且这种误解必须足以影响合同的订立和履行。
  2. 一方欺诈

    • 法条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 解读:若一方故意告知虚假情况或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作出错误意思表示,如卖方隐瞒车辆事故史,买方有权请求撤销合同。欺诈行为必须是有意的,且必须导致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合同。
  3. 第三人欺诈

    • 法条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九条。
    • 解读:第三人的欺诈行为导致一方违背真实意思签订合同,且合同相对方知情或应知情时,受欺诈方可请求撤销合同。例如,中介夸大房屋面积,卖方知情,则买方有权撤销。这种情况下,第三人的欺诈行为与合同相对方的知情或应知情是撤销合同的关键要素。
  4. 胁迫

    • 法条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
    • 解读:一方或第三人通过威胁对方或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迫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签订合同,受胁迫方有权撤销。胁迫行为必须是非法的,且必须导致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订立合同。
  5. 显失公平

    • 法条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
    • 解读: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或缺乏判断能力,导致合同权利义务明显不公时,受损害方有权请求撤销。如自然灾害后高价出售救灾物资。显失公平通常涉及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严重失衡,且这种失衡是由于一方利用对方的弱势地位造成的。

二、撤销权的行使期限与方式

  • 行使期限:

    • 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为九十日内)未行使的,撤销权消灭。
    • 受胁迫方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未行使的,撤销权消灭。
    • 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行为表明放弃的,撤销权消灭。
    • 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未行使的,撤销权消灭。
  • 行使方式:当事人应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撤销合同的请求,并提供证据证明存在上述可撤销情形。撤销权的行使必须遵循法定程序,不能自行撤销合同。

三、合同撤销后的法律后果

  • 合同效力:合同被撤销后,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即视为无效合同。这意味着合同从订立时起就不具有法律效力,双方无需继续履行合同义务。

  • 赔偿责任: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双方均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例如,如果一方因欺诈行为导致合同被撤销,那么欺诈方应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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