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没证行医什么部门处理”的问题,这是一个涉及公共卫生安全和法律法规的重要问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我来为您详细解答。
首先,没证行医,即无证行医,是指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伪造、变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以及《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被撤销、吊销、注销或超过有效期等情况下,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执业医师法》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和生命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
对于无证行医的处理,主要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这些部门在查处无证行医方面承担着重要职责,包括建立监督协调机制、监督协管工作机制以及无证行医查处公示等制度。他们还会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公众的防范意识,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以便及时发现和查处无证行医行为。
在查处过程中,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会依法进行立案、调查、取证和处理。对于查实的无证行医行为,他们会根据违法情节的轻重,依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如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诊疗器械等。同时,对于涉嫌犯罪的无证行医行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还会及时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为了确保查处工作的有效性和公正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还会建立监督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如果监督执法人员在查处无证行医工作中存在过错或违法行为,他们也会依法受到相应的责任追究。
综上所述,没证行医是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处理的。他们通过建立一系列工作机制和制度,加强宣传教育,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依法查处无证行医行为,以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和生命安全。如果您发现身边存在无证行医行为,请及时向当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