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三方事故中,若一方被认定为无责,另外两方同责时,交强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计算和赔偿方式如下:
无责方的交强险:无责方的交强险在有责限额内对另外两方(即两个同责方)的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进行无责赔偿。具体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这部分赔偿由无责方的交强险保险公司直接支付给受损方。
同责方的交强险:两个同责方的交强险首先需要在各自的交强险限额内对事故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这包括:
- 对无责方的赔偿:如果无责方在事故中也有损失(虽然这种情况较少,但理论上存在),两个同责方需要在各自的交强险限额内按比例(通常是均等比例,因为同责)对无责方的损失进行赔偿。不过,在大多数三方事故中,无责方往往没有损失或损失较小,且这部分损失可能由无责方自己的交强险无责赔偿部分覆盖(如果无责方是行人或非机动车且受伤的话,但此情况下不涉及无责方交强险对自身的赔偿)。
- 对彼此及第三方(如乘客、其他行人等)的赔偿:两个同责方需要先在各自的交强险限额内对事故中除自己外的其他受损方(包括对方同责方的乘客、第三方行人等)进行赔偿。赔偿顺序通常是先赔偿人身伤害,再赔偿财产损失。如果交强险限额不足以覆盖全部损失,则超出部分由两个同责方按照责任比例(在此情况下为50%:50%)进行分担。
具体计算示例:
- 假设事故中,无责方损失较小(如仅车辆轻微刮擦,损失1000元),这部分可能由无责方自己的交强险财产损失无责赔偿部分覆盖(但实际操作中可能因损失小而不报案或自行处理)。
- 假设两个同责方A和B,A方车辆损失2万元,B方车辆损失1.5万元,且双方均有乘客受伤,医疗费用分别为5000元和3000元。则:
- A方交强险需赔偿B方:财产损失1000元(在B方财产损失1.5万元中先赔,不足部分由A方商业险或自费按50%比例赔偿)+ B方乘客医疗费用3000元中的部分(但需注意交强险医疗费用限额为1.8万元,若B方乘客医疗费用未超此限额,则A方交强险需按比例赔偿,若超则先赔1.8万元内的部分,超出部分按责任比例分担)。同理,B方交强险也需对A方进行类似赔偿。
- 实际操作中,由于交强险限额有限,且事故损失可能超过限额,因此超出部分将由两个同责方的商业险(如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等)或自费按照50%的比例进行分担。
总结:在三方事故中,一方无责、两方同责时,交强险的赔偿主要遵循“无责赔偿”和“同责按比例赔偿”的原则。无责方的交强险在限额内对另外两方的损失进行无责赔偿;两个同责方的交强险则先在各自限额内对事故中的其他受损方进行赔偿,不足部分由双方按责任比例分担。具体赔偿金额和比例需根据事故实际情况和保险条款进行详细计算。如有具体事故情况或赔偿疑问,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