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游泳池的法人换了,高危证需要重办还是变更”的问题,以下是我的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高危证(即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证)是针对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行政许可。当游泳池的法人发生变更时,这属于许可证载明事项中的“经营机构负责人姓名”或“经营机构名称”(如果法人变更同时导致了机构名称的变更)的变更范畴。
根据《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许可证载明事项发生变更的,经营者应当向做出行政许可决定的体育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手续。这意味着,在法人变更的情况下,您不需要重新申请办理高危证,而是应当向原做出行政许可决定的体育主管部门申请变更许可证上的相关信息。
具体申请变更时,您可能需要提交以下材料(具体要求可能因地区而异,请以当地体育主管部门的要求为准):
体育主管部门在收到您的变更申请后,会进行审查,并在同意变更后为您换发新的许可证。新的许可证上将载明变更后的相关信息。
因此,针对您的问题,答案是:游泳池的法人换了,高危证不需要重办,而是需要向做出行政许可决定的体育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手续。希望这个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