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姐姐在特定情况下是可以作为监护人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当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且没有祖父母、外祖父母或者他们也没有监护能力时,有监护能力的亲姐姐就应当担任未成年弟、妹的监护人。这明确了亲姐姐在特定条件下可以担任监护人的法律地位。
此外,如果未成年人的父母均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可能严重危害该未成年人,那么作为监护人的亲姐姐也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将未成年弟、妹送养。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亲姐姐在送养未成年弟、妹时,还需要征得有抚养义务的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的同意。
综上所述,亲姐姐在符合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况下,是可以作为未成年弟、妹的监护人的,并承担相应的监护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