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考哪条构成寻衅滋事罪-覃涛律师|法行宝
2025-12-20 刑事辩护

构成寻衅滋事罪的法条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的规定。以下是对该法条的详细解读,以及构成寻衅滋事罪的具体情形:

一、法条原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明确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1. 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2. 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3. 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4. 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若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二、构成寻衅滋事罪的具体情形

  1. 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

    • 这里的“情节恶劣”包括但不限于致一人以上轻伤或二人以上轻微伤;
    • 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
    • 多次随意殴打他人;
    • 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
    • 针对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等特定弱势群体进行殴打,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 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导致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等。
  2. 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

    • 此行为涵盖多次实施上述行为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 持凶器进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
    • 对特定弱势群体实施此类行为并造成恶劣影响;
    • 引发他人精神问题或自杀等严重后果;
    • 严重影响他人的日常生活、工作或经营等。
  3. 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

    • 涉及强取豪夺公私财物价值达到一定数额(如一千元以上),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价值较高(如二千元以上);
    • 多次实施此类行为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 针对弱势群体实施此类行为;
    • 引发严重后果;
    • 严重影响他人的生活、工作等。
  4. 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

    • 这一行为需根据公共场所的性质、活动的重要性、人数、时间以及受影响的范围和程度等因素来综合判断是否构成“严重混乱”。

三、司法实践中的认定

在司法实践中,对寻衅滋事罪的认定需全面考虑案件的具体情况,包括行为人的主观恶性、行为的客观表现以及社会危害程度。例如,行为人是否出于寻求刺激、发泄情绪、逞强耍横等无事生非的动机,或者是否因日常生活中的偶发矛盾纠纷借故生非(除被害人故意引发或负主要责任外),都是认定寻衅滋事罪的重要考量因素。

四、法律后果

一旦构成寻衅滋事罪,行为人将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刑罚。若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寻衅滋事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刑罚将更为严厉,可能面临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可并处罚金。

总结来说,构成寻衅滋事罪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的规定,涉及随意殴打他人、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强拿硬要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以及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等行为,且这些行为必须达到情节恶劣或严重的程度,并破坏了社会秩序。如果你有任何关于寻衅滋事罪或其他刑事案件的法律问题,都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