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了工伤都有哪些赔偿-廖世勇律师|法行宝
2025-12-19 劳动纠纷

受了工伤后,劳动者有权获得多项赔偿,具体包括医疗救治期间待遇、伤残待遇以及工亡待遇,具体赔偿项目和标准依据工伤情形和法律规定确定。以下是对这些赔偿项目的详细解释:

一、医疗救治期间待遇

  1. 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的费用,只要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药品目录及住院服务标准的,均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这涵盖了诊疗费、药费、住院费等各项费用。

  2. 伙食补助费:如果工伤职工需要住院治疗,那么他们可以享受伙食补助费,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3. 康复费: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只要符合规定,同样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4. 停工留薪期工资: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的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特殊情况下可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5. 护理费:如果工伤职工生活不能自理,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安排人员护理或支付相应的护理费。

  6. 交通食宿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并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按实际发生额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或用人单位报销。

二、伤残待遇(经劳动能力鉴定存在伤残等级)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伤残等级,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具体标准为一级至十级伤残分别对应本人工资的若干个月,例如一级伤残为27个月,二级为25个月,依此类推。

  2. 伤残津贴:

    • 对于一级至四级伤残的职工,他们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并按月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工资的90%至75%。
    • 对于五级、六级伤残且难以安排工作的职工,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为60%。如果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或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3.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五至十级伤残的职工,经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并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三、工亡待遇(职工因工死亡)

  1. 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 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且无劳动能力的亲属。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孤儿在上述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3.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注意事项:

  • 具体赔偿项目和标准可能因地区政策和实际情况而有所不同。因此,在申请工伤赔偿时,建议根据你所在地区的具体政策来了解赔偿标准和流程。
  • 在申请工伤赔偿过程中,务必保留好所有相关证据和文件,如医疗记录、工伤认定书、劳动能力鉴定书等,以便在申请过程中使用。

如果你在工伤赔偿方面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