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违法行为是指税收法律关系主体(包括征税主体如税务机关和纳税主体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违反税收法律规定,侵害了税法所保护的税收关系,因此需承担某种法律后果的行为。这些行为具体可以划分为以下几类:
纳税主体的违法行为
违反税务登记与账簿管理规定
- 未按规定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注销登记,或未按规定设置、保管账簿及记账凭证。
- 违规使用、转借、涂改、损毁、买卖或伪造税务登记证件。
违反纳税申报与税款缴纳规定
- 未按规定期限或要求进行纳税申报,或进行虚假纳税申报,如少列收入、多列支出。
- 欠税,即在规定期限内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或通过伪造、变造、隐匿账簿等手段偷税。
- 抗税,即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
骗税与其他违法行为
- 利用假报出口或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
-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可用于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
- 非法将承包、租赁经营的收入转为个人所有以逃避纳税等。
征税主体的违法行为
税务机关的违法行为
- 擅自改变税收征收管理范围和税款入库预算级次。
- 违反规定提前征收、延缓征收或摊派税款。
- 擅自作出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税收决定,如开征、停征、减税、免税、退税、补税等。
税务人员的违法行为
- 徇私舞弊,不移交应追究刑事责任的税收违法案件。
- 利用职务之便收受或索取纳税人财物,或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 滥用职权,故意刁难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或进行打击报复。
法律后果
对于上述税收违法行为,税务机关将依法追缴税款、滞纳金,并处以罚款。情节严重者,还可能面临刑事责任。因此,纳税人和征税主体都应严格遵守税收法规,确保税收秩序的良好运行。
综上所述,税务违法行为多种多样,不仅损害了国家财政利益,也破坏了税收秩序。严格遵守税收法规是每个公民和企业的责任,以共同维护良好的税收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