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起诉要求做亲子鉴定时,孩子是否需要到场需分情况讨论,具体如下:
若孩子为未成年人
根据《民法典》及司法鉴定程序规定,未成年人需到场配合采样,但实际到场形式可灵活处理:
若孩子已成年(满18周岁)
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需本人亲自到场配合鉴定,无法由他人代为采样。若拒绝配合,可能导致鉴定无法进行,进而影响诉讼结果(如法院可能推定对方主张成立)。
例外情形:若成年人因精神疾病等丧失行为能力,需由其法定监护人代为决定是否配合鉴定,但采样仍需由鉴定机构直接完成。
若孩子因客观原因无法到场(如失踪、死亡)
温馨提示:亲子鉴定涉及人身权益,若对鉴定程序、样本采集或结果有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我会结合具体案情为您分析法律风险及应对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