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将电费与物管费捆绑收取属于违法行为,您有权拒绝并要求物业分开收取,若物业拒不改正,可通过协商、投诉或诉讼途径解决。以下是具体分析:
一、物业捆绑收费的违法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虽然该条款直接规定的是物业不得以停水停电等方式催交物业费,但捆绑收费的行为同样违反了公平、自愿的交易原则,侵害了业主的合法权益。电费是业主因使用电力而应支付的费用,与物业服务费是两种不同性质的费用,物业无权将两者捆绑收取。
二、应对措施
与物业协商
向相关部门投诉
提起诉讼
三、注意事项
作为拥有多领域法律实务经验的律师,我建议您在处理此类问题时,首先尝试与物业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无果再考虑投诉或诉讼途径。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