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属代收受贿款,若符合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构成要件,则会被判刑。以下从不同角度对此问题进行分析:
一、定罪角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八条之一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者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 主体要件:犯罪主体为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这里的“近亲属”通常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
- 行为要件:通过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者利用其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 目的与结果要件: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并索取或收受请托人财物。
若亲属代收受贿款的行为符合上述构成要件,则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依法应受到刑事处罚。
二、量刑角度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量刑幅度根据受贿数额和情节严重程度而定:
- 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根据司法解释,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为“数额较大”;受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并具有如多次索贿、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导致损失等特定情形之一的,为“其他较重情节”。
-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受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的为“数额巨大”;受贿数额在十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并具有前述特定情形之一的为“其他严重情节”。
-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受贿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受贿数额在一百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并具有前述特定情形之一的为“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三、特殊情况
若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近亲属以及其他与其关系密切的人,利用该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原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实施上述行为,也依照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四、法律建议
- 对于亲属:若涉及代收受贿款,应立即停止该行为,并主动向相关部门说明情况,争取从轻或减轻处罚。
- 对于国家工作人员:应加强对近亲属的教育和管理,防止其利用自己的职权或地位谋取不正当利益。
- 对于社会公众:应增强法律意识,了解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构成要件和量刑标准,避免陷入法律风险。
综上所述,亲属代收受贿款若符合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构成要件,则会被判刑。具体量刑幅度根据受贿数额和情节严重程度而定。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