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伪造高等院校证书不构成犯罪,但属于违法行为,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具体分析如下:
我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二款规定:“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同时,《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伪造、贩卖伪造的高等院校学历、学位证明刑事案件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明确指出:“对于伪造高等院校印章制作学历、学位证明的行为,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二款的规定,以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定罪处罚。明知是伪造高等院校印章制作的学历、学位证明而贩卖的,以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的共犯论处。”
由此可见,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处罚的行为实际上只有伪造行为和明知的贩卖行为。单纯的购买伪造高等院校证书的行为,并不符合上述两种行为,因此不构成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但是,这种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即“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综上所述,购买伪造高等院校证书虽不构成犯罪,但属于违法行为,会受到相应的治安管理处罚。因此,建议广大民众务必遵守法律法规,不要购买或使用任何伪造证件,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