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人对司法鉴定结果无异议的书面回复,核心在于明确表达认可态度并遵循法定程序要求,具体可按以下要点撰写:
标题与称谓
标题直接写明“关于对[鉴定机构名称]司法鉴定意见书(编号:[具体编号])的书面回复”,称谓为“[委托方/法院名称]”。
正文核心内容
- 明确表态:
“我方作为[当事人姓名/单位名称]的代理人,经审阅[鉴定机构名称]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编号:[具体编号]),对该鉴定意见书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及鉴定结论均无异议。”
- 事实依据(可选):
若需补充说明,可简述鉴定程序合法性(如“鉴定机构资质符合《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要求,鉴定人具备相应资格”)或鉴定结论与案件事实的关联性(如“鉴定结论与现有证据相互印证”)。
- 程序性请求:
“请贵方将本回复作为案件材料予以存档,并依法推进后续程序。”
结尾与签署
- 结尾写明“此致”及具体单位(如“XX人民法院”),代理人签名、签署日期,并加盖代理机构公章(若为律师或法律服务工作者)。
注意事项:
- 时效性:需在法院或委托方指定的期限内提交回复,逾期可能影响程序效力。
- 证据固定:若后续需以该鉴定结论作为证据,建议在回复中明确“同意将该鉴定意见书作为本案定案依据”。
- 异议保留权:若未来发现鉴定程序违法或结论错误,仍可通过申请重新鉴定或补充鉴定主张权利,但需在回复中避免自相矛盾的表述(如“暂无异议,保留后续权利”需谨慎使用)。
示例模板:
关于对XX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意见书(编号:XXX)的书面回复
XX人民法院:
我方作为原告张三的代理人,经审阅贵院委托XX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编号:XXX),对该鉴定意见书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及鉴定结论均无异议。该鉴定程序符合《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规定,鉴定人资质合法,结论与案件事实相符。
请贵院将本回复作为案件材料存档,并依法推进后续程序。
此致
XX人民法院
代理人:李四(签名)
XX律师事务所(盖章)
2023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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