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调解能否中止行政复议-张敬辉律师|法行宝
2025-12-14 行政纠纷

行政调解原则上不能中止行政复议,但在特定情形下,行政复议机构可以决定中止行政复议,而行政调解可能作为中止原因之一间接影响行政复议的进程。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行政调解与行政复议的基本关系

行政调解是行政机关根据法律规定,对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特定的民事纠纷进行审查,并在双方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劝导、调解,促成当事人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从而解决纠纷的一种行政行为。而行政复议则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申请,由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一种法律制度。

二、行政调解能否中止行政复议的直接分析

  1. 行政调解本身不直接导致行政复议中止:行政调解是一种自愿、灵活的纠纷解决方式,其进行与否、结果如何,均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意愿和协商情况。行政调解本身并不具有强制力,也不直接影响行政复议的法定程序。因此,行政调解的进行或结果,并不直接导致行政复议的中止。

  2. 特定情形下行政复议可能因调解相关原因中止:虽然行政调解本身不直接导致行政复议中止,但在某些特定情形下,如行政复议期间涉及对有关规范性文件的附带审查,且该规范性文件的审查结果可能影响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时,行政复议机构可以决定中止行政复议。此外,如果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需要以其他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其他案件尚未审结的,行政复议机构也可以决定中止行政复议。在这些情形下,如果行政调解作为解决相关纠纷或获取相关证据的一种方式,其进行或结果可能间接影响行政复议的中止决定。但需要注意的是,这种中止并非由行政调解直接导致,而是由行政复议机构根据案件审理需要和法定程序作出的决定。

三、行政复议中止的法定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相关规定,行政复议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复议中止:

  1. 作为申请人的公民死亡,其近亲属尚未确定是否参加行政复议的;
  2. 作为申请人的公民丧失参加行政复议的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的;
  3. 作为申请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4. 作为申请人的公民下落不明或者被宣告失踪的;
  5. 申请人、被申请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参加行政复议的;
  6. 案件涉及法律适用问题,需要有权机关作出解释或者确认的;
  7. 案件审理需要以其他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其他案件尚未审结的;
  8. 其他需要中止行政复议的情形。

四、建议与结论

  1. 对于申请人:在行政复议期间,如果希望尝试通过行政调解解决纠纷,可以主动向行政机关提出调解申请。但需注意,行政调解的进行并不直接影响行政复议的法定程序。如果行政复议机构决定中止行政复议,申请人应积极配合,提供相关证据和材料,以便行政复议机构能够及时恢复审理并作出决定。

  2. 对于行政机关:在行政复议期间进行行政调解时,应充分尊重双方当事人的意愿和协商情况,不得强制调解或干涉当事人的自主选择。同时,行政机关应及时向行政复议机构通报调解进展情况,以便行政复议机构能够根据案件审理需要和法定程序作出相应决定。

综上所述,行政调解原则上不能中止行政复议,但在特定情形下,行政复议机构可以决定中止行政复议,而行政调解可能作为中止原因之一间接影响行政复议的进程。如有具体法律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