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靠别人建筑公司他们负责做标书吗-高旭东律师|法行宝
2025-12-13 合同纠纷

挂靠建筑公司时,对方是否负责做标书需根据双方具体约定确定,通常存在以下两种情况:

  1. 双方约定由被挂靠方负责制作标书
    若挂靠协议中明确约定被挂靠方(即建筑公司)负责投标文件的编制、封装及提交等全流程工作,则被挂靠方需履行该义务。此时需注意:

    • 标书内容需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可能导致废标风险;
    • 被挂靠方可能收取标书制作费、管理费等额外费用;
    • 若因标书质量问题导致投标失败,责任承担需按协议约定划分。
  2. 双方约定由挂靠方自行制作标书
    若协议约定由挂靠方(实际施工方)自行编制标书,被挂靠方仅提供资质、盖章等配合义务,则需注意:

    • 挂靠方需确保标书符合招标文件格式、资质要求及技术规范;
    • 被挂靠方需对标书中的企业资质、业绩等材料真实性负责;
    • 若因标书瑕疵导致法律责任(如串标、虚假应标),双方可能需承担连带责任。

风险提示:

  • 挂靠行为本身违反《建筑法》第二十六条禁止性规定,可能导致中标无效、罚款等行政处罚;
  • 无论标书由谁制作,若项目出现质量问题或债务纠纷,被挂靠方均可能因“出借资质”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建议通过合法分包、联合体投标等合规方式参与工程,避免法律风险。

建议:
若您正在考虑挂靠合作,可进一步向我咨询协议条款设计、风险防控等具体问题,我会结合实务经验为您提供详细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