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吹气检测结果为68mg/100ml的,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将面临行政处罚,具体处罚措施如下:
行政处罚依据及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具体到本案:吹气检测结果68mg/100ml已达到饮酒后驾驶标准(20mg/100ml≤数值<80mg/100ml),公安机关将依法作出上述处罚决定。
处罚程序要点
- 证据固定:公安机关需通过呼气酒精检测结果、血样检验报告(若当事人对呼气结果有异议或涉及刑事案件)、执法记录仪视频等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
- 权利告知:当事人有权对检测结果提出异议,可要求抽血检验,但需在检测后立即提出并在公安机关指定机构完成。
- 处罚执行:暂扣驾驶证期间不得驾驶机动车,否则将按”无证驾驶”另行处罚;罚款需在15日内缴纳,逾期将产生滞纳金。
- 特殊情形处理
- 公务人员附加处分:若驾驶人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除行政处罚外,还将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给予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
- 营运车辆驾驶人加重处罚:若驾驶的是营运机动车,将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 刑事风险排除:因数值未达醉酒驾驶标准(≥80mg/100ml),不构成危险驾驶罪,但需注意若存在逃避检查、肇事逃逸等情节,可能触发其他刑事犯罪。
建议行动:
- 立即停止驾驶行为,配合执法程序;
- 核对处罚决定书载明的违法事实、证据及法律依据;
- 如对处罚有异议,可在收到决定书后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提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建议严格遵守”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原则。如有其他法律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