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恋爱为目的的赠与可以要求返还吗-郎丰亮律师|法行宝
2025-12-09 婚姻家庭

以恋爱为目的的赠与,在一般情况下不能要求返还,但特定情况下可以主张返还。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一般赠与原则上不返还

在恋爱期间,一方出于表达爱意或增进感情的目的,向另一方赠送的小礼物、支付的小额开销(如送花、看电影、吃饭等),以及特殊日子(如情人节、生日、纪念日)赠送的具有情感意义的礼物,通常被视为一般性赠与。这些赠与行为基于双方的感情交流,一旦完成,财产所有权即发生转移,赠与人通常无权要求受赠人返还。

法律依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除非存在法定撤销事由,否则赠与人不得随意撤销赠与。

二、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可以要求返还

  1. 彩礼性质的赠与:

    • 在许多地方习俗中,男方家庭会向女方家庭赠送彩礼,以表达结婚的诚意。这种赠与通常以结婚为明确目的。
    • 若双方最终未能结婚,男方有权要求女方返还彩礼。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2. 大额财产赠与:

    • 恋爱期间,一方为表达结婚诚意或筹备婚姻生活,可能会向另一方赠与大额财产(如房产、车辆、大额存款等)。
    • 若能证明该赠与以结婚为目的,且双方最终未结婚,赠与方有权要求受赠方返还这些财产。这是因为这类赠与往往不仅基于感情,还包含了对未来婚姻生活的期待,当结婚目的无法实现时,返还赠与财产有助于维护公平合理。

三、特殊情况下的赠与可能需要返还

  1. 欺诈、胁迫等情形:

    • 如果赠与人在赠与财产时受到欺诈、胁迫,违背了真实意愿,可以在符合法定条件下请求撤销赠与并要求返还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条规定,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2. 损害赠与人利益的情况:

    • 若赠与行为导致赠与人生活陷入困境,或赠与财产是赠与人的特殊财产(如救命钱、养老钱),且受赠人明知该情况,赠与人在符合法定条件时可要求返还赠与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总结与建议

恋爱期间的赠与行为需谨慎考虑,尤其是以结婚为目的的大额赠与。为避免日后产生纠纷,建议在赠与前明确赠与的目的和条件,并尽可能签订书面协议或字据。若遇到相关问题,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和证据,为你提供合适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