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您提出的“未做受益人登记罚谁的款”的问题,以下是我根据《受益所有人信息管理办法》为您提供的详细解答: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根据《受益所有人信息管理办法》的规定,内资公司、内资合伙企业、外商投资的公司、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和外国(地区)公司分支机构这五种主体类型(下称“备案主体”)需要进行受益所有人信息备案。如果这些备案主体未按照规定办理受益所有人信息备案,那么将会面临相应的法律后果。
具体来说,如果备案主体未按照规定办理受益所有人信息备案,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在发现后,会首先责令备案主体限期改正。这是给予备案主体一个补正的机会,让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受益所有人信息的备案工作。
然而,如果备案主体在接到责令改正的通知后,仍然拒不改正,那么就会面临罚款的处罚。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拒不改正的备案主体将被处以5万元以下的罚款。这一罚款措施旨在强化备案主体的合规意识,确保其能够按照规定履行受益所有人信息备案的义务。
因此,未做受益人登记的罚款对象是那些未按照规定办理受益所有人信息备案的备案主体,包括内资公司、内资合伙企业、外商投资的公司、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和外国(地区)公司分支机构等。这些主体在接到责令改正的通知后,应当及时完成备案工作,以避免面临罚款的处罚。
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咨询,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