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要补偿吗-时亚晴律师|法行宝
2025-12-05 劳动纠纷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是否需要补偿,需分情况讨论:

  1. 用人单位不续签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用人单位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具体补偿标准: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月工资指劳动合同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含基本工资、奖金、津贴等货币性收入)。

  2. 劳动者不续签
    若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原劳动合同条件(如薪资、岗位、工作地点等),劳动者主动拒绝续签的,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例外情形:若用人单位降低原劳动合同条件(如降薪、调岗至不利岗位等)导致劳动者不续签,则用人单位仍需按上述标准支付经济补偿。

  3. 特殊情形: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合同后不续签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若劳动者提出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续订。若用人单位拒绝续订,需支付经济补偿;若劳动者主动放弃续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则无需补偿。

建议:

  • 劳动者应保留劳动合同、工资记录等证据,以便维权;
  • 用人单位终止合同时,需书面通知劳动者并说明理由,避免程序违法风险。

如有具体案例或细节疑问,可进一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