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小车与电动车发生碰撞且双方被判定为同等责任时,赔偿事宜的处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财产损失赔偿
对于双方的财产损失,如车辆维修费用等,由双方各自承担自己的损失部分。也就是说,无论是小车还是电动车,各自负责修复自己的车辆或赔偿自己的财产损失,不进行交叉赔偿。
二、人身损害赔偿
交强险赔付:首先,对于人身损害赔偿,会在机动车的交强险范围内进行赔付。交强险的医疗费用赔偿限额通常为18000元,伤残赔偿限额为180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这一限额主要用于赔付电动车方的财产损失)。
超出交强险部分的分担:如果人身损害赔偿金额超出了交强险的赔付限额,那么超出的部分将按照同等责任的比例来分担,即双方各自承担50%。
三、总结
综上所述,在小车与电动车相撞且双方承担同等责任的情况下,赔偿处理主要遵循“各自承担财产损失,交强险先行赔付人身损害,超出部分按比例分担”的原则。具体的赔偿金额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计算,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保险合同条款进行确定。如果双方在赔偿问题上存在争议,建议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