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遗嘱人对原来的代书遗嘱写撤销遗嘱说明需要有见证人在吗-石镇宾律师|法行宝
2025-12-05 婚姻家庭

立遗嘱人对原来的代书遗嘱写撤销遗嘱说明,这一行为本身也相当于是在订立一份新的遗嘱(即撤销原遗嘱的遗嘱),若采用代书形式,则需要有见证人在场。以下从多个角度为你详细分析:

法律依据角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的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这一规定不仅适用于最初订立代书遗嘱的情形,同样适用于对代书遗嘱进行撤销或变更时采用代书形式的情况。因为撤销遗嘱说明若以代书形式作出,其本质上也属于代书遗嘱的一种特殊形式,需要遵循代书遗嘱的法定形式要件,以确保其真实性和合法性。

见证人作用角度

见证人在代书遗嘱(包括撤销代书遗嘱的说明)的订立过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他们能够亲眼见证遗嘱人订立遗嘱的全过程,包括遗嘱人的真实意愿表达、代书人的书写行为等,从而确保遗嘱内容真实反映遗嘱人的意愿,避免后续可能出现的伪造或篡改情况。如果撤销遗嘱说明没有见证人在场见证,那么其真实性和合法性就可能受到质疑,进而影响其法律效力。

实际操作角度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遗嘱人想要撤销原来的代书遗嘱,并采用代书形式来撰写撤销遗嘱说明,那么应当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1. 选择合适的见证人:见证人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且不能是继承人、受遗赠人或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可以选择遗嘱人的亲友、邻居或社区工作人员等作为见证人。

  2. 订立撤销遗嘱说明:在见证人在场的情况下,由其中一人担任代书人,将遗嘱人撤销原遗嘱的意愿转化为书面文字。遗嘱人、代书人以及所有在场的见证人都需要在撤销遗嘱说明上签名,并注明年、月、日。

  3. 保存相关证据:为了确保撤销遗嘱说明的法律效力,建议遗嘱人妥善保存好相关证据,如见证人的身份证明、撤销遗嘱说明的原件等。

特殊情况说明

如果遗嘱人选择以自书形式来撰写撤销遗嘱说明,那么则不需要见证人在场。但需要注意的是,自书遗嘱应当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如果遗嘱人因身体原因无法亲笔书写,也可以考虑采用打印遗嘱或录音录像遗嘱等形式,但这些形式同样需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综上所述,立遗嘱人对原来的代书遗嘱写撤销遗嘱说明时,若采用代书形式,则需要有见证人在场。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