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还能抓回去吗-黄兴同律师|法行宝
2025-12-04 刑事辩护

取保候审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仍有可能被逮捕,这主要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当事人在取保候审期间的行为表现。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1. 违反取保候审规定

    • 未经批准离开居住地:被取保候审人若未经执行机关(通常是公安机关)批准,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将严重违反取保候审规定,并可能导致被重新逮捕。例如,某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报备即前往其他城市,这种行为破坏了监管秩序,很可能导致被重新收押。
    • 未及时报告信息变动:被取保候审人的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若发生变动,应在二十四小时内向执行机关报告。若未履行此义务,影响案件侦查、起诉或审判的顺利进行,也可能面临被重新逮捕的风险。
    • 传讯时未及时到案:司法机关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可能会随时传讯被取保候审人。若被取保候审人故意逃避传讯,导致案件无法正常推进,同样可能被重新逮捕。
    • 干扰司法程序:包括干扰证人作证、毁灭、伪造证据或串供等行为,这些都会严重妨碍司法程序的公正进行,一旦发现,司法机关将采取严厉措施,包括重新逮捕。
  2. 发现新的犯罪事实或证据

    • 在取保候审期间,如果司法机关发现被取保候审人有其他尚未被侦查、指控的犯罪行为,或有新的足以证明其犯罪的证据出现,为保障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和社会的安全,可能会决定对其重新逮捕。例如,若发现被取保候审人涉及其他未被指控的犯罪,或者有新的物证、书证等证明其罪行,且可能被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此时取保候审已不足以防止社会危险性,应当予以逮捕。
  3. 案件情况发生变化,不符合取保候审条件

    • 在取保候审过程中,如果司法机关发现被取保候审人实际上并不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如不应被认定为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或者不符合“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等条件,也会决定将其重新逮捕。
  4. 司法机关认为有必要

    • 即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任何规定,但若案件调查进展需要,或者检察机关、法院认为有必要对其采取逮捕措施以确保诉讼的顺利进行,仍可执行逮捕。

法律后果与建议:

  • 若被取保候审人违反上述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司法机关将根据情节轻重,决定是否没收部分或全部保证金,并可能采取更为严厉的措施,如监视居住或逮捕。
  • 被取保候审人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调查工作,以降低被再次逮捕的风险。同时,也应了解取保候审的法律后果及可能影响,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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