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无测绘资质却开展测绘工作该如何处罚,由哪一级部门进行处罚,以及具体处罚流程”的问题,以下是我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行政权责清单为您提供的详细解答:
一、处罚依据与主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2017年修正本)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未取得测绘执业资格(此处应理解为测绘资质证书,因实际执法中通常针对的是未取得资质证书而非个人执业资格,且参考信息中也有提及“未取得测绘资质证书”的情况),擅自从事测绘活动的,将受到行政处罚。处罚的责任主体为市(或县级,具体根据地方权责划分)自然资源局,这是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负责此类违法行为的查处。
二、处罚措施
对于未取得测绘资质证书擅自从事测绘活动的行为,处罚措施包括:
三、处罚流程
处罚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立案责任:自然资源局在发现未取得测绘资质证书擅自从事测绘活动的违法行为后,会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立案。
调查责任:对立案的案件,自然资源局会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调查过程中,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且应出示执法证件,听取当事人辩解陈述并作记录。同时,执法人员应当保守有关秘密。
审查责任:自然资源局会审查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告知责任: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自然资源局会制作《行政处罚通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其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如果符合听证规定,还会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决定责任:自然资源局会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
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会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四、投诉与咨询渠道
如果您发现或遭遇了无测绘资质却开展测绘工作的行为,或者对相关处罚有疑问,可以通过以下渠道进行投诉或咨询:
综上所述,无测绘资质却开展测绘工作将受到严厉的行政处罚,由市(或县级)自然资源局负责查处。处罚流程包括立案、调查、审查、告知、决定和送达等步骤。如果您对此类问题有疑问或需要投诉,可以通过上述渠道进行联系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