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企业能否自行处置危废的问题,这主要取决于具体的法律法规以及企业的实际情况。
首先,根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相关规定,建设产生、贮存、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这意味着,如果企业打算自行处置危废,那么其处置设施的建设和运营必须符合环保要求,且需要经过环境影响评价的批准。
其次,从《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角度来看,该办法主要规范的是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经营活动的单位。对于企业自行处置其产生的危险废物,并不属于该办法所规定的“经营活动”,因此不需要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但前提是企业仅处置自身产生的危废,并不对外提供处置服务。
再进一步,以广东省生态环境厅的答复为例,他们明确表示鼓励企业依法自建设施利用处置自身产生的危险废物,并指出未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无需申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这进一步印证了上述观点。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虽然企业自行处置危废不需要办理经营许可证,但必须确保处置过程符合环保法规和标准,防止对环境造成污染。此外,如果企业打算对外提供危废处置服务,那么就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申请并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综上所述,企业是可以自行处置其产生的危险废物的,但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环保要求,确保处置过程的安全和环保。如果企业有对外提供危废处置服务的打算,那么就必须申请并取得相应的经营许可证。希望这个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