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开了事故认定书有争议怎么处理-张朋勃律师|法行宝
2025-12-03 交通事故

若对交警开具的事故认定书存在争议,可按照以下步骤处理:

  1. 申请复核: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需注意,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2. 复核流程与结果: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会作出复核结论。复核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但当事人提出要求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听取各方意见。复核结论可能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也可能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

  3. 诉讼途径:若对复核结果仍不满意,或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核,可在诉讼过程中向法院提出异议。法院在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时,会审查事故认定书的证据效力,但不会直接改变事故认定书的结论,而是通过综合全案证据,对事故责任进行重新认定。因此,在诉讼中,需积极收集并提交相关证据,如现场照片、视频、证人证言等,以支持自己的主张。

  4. 协商与调解:在复核或诉讼前,也可尝试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协商,看是否能就事故责任及赔偿问题达成一致。若协商不成,可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或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虽不具有强制执行力,但有助于快速解决纠纷,减少诉讼成本。

建议:在处理事故认定书争议时,务必保持冷静,及时收集并保存相关证据。若对法律程序不熟悉,可向我咨询,我会根据具体情况,为你提供更详细的法律建议。